|
|
首页 > 服务中心 > 技术文章 |
|
>>新“广告法”颁布 高低温试验箱企业信息宣传需从实际出发 |
新“广告法”颁布 高低温试验箱企业信息宣传需从实际出发 |
|
时间:2015/10/26 8:22:16 |
|
2015年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施行,一时之间,与之相关的话题被众多论坛、贴吧以及微博、朋友圈热议。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些新法成了他们茶余饭后“调侃”的对象,看起来很好玩,很有趣;但对于中国高低温试验箱企业来说,每一个新法的出台,都意味着真正的挑战来了。
一直以来,广告被很多高低温试验箱企业认为是最有效的宣传手段,其传播范围广、形式多样化等优势,更是被很多企业津津乐道。但很多东西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广告当然也不例外。
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对于喜欢用一些漂亮的话语,比如“最环保”“最受欢迎”“最畅销”等等,作为宣传口号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当头一击,也让无数从事广告文案的人员,绞尽脑汁,日夜赶工,修改,重写,再修改;
每一项新法的颁布,都是为了规范某一领域的秩序,虽然这些条条目目看起来显得过分严苛,但更多的都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是为了维护大众的利益,所以,笔者希望每一个高低温试验箱企业都能够把这些法律法规当做一种鞭策,严格按照上面的规定去实践,也只有这样,高低温试验箱企业才能在“步步紧逼”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让整个行业秩序井然,共同促进行业的发展。
|
|
|
|
相关资料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