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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
据介绍,上述三类社会组织,也是首批纳入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的试点。此前,社会组织如想登记注册,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很多社会组织因找不到政府部门或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无法登记。